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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名称: |
香薰艾条 |
商标/商品名: |
香薰艾条 |
药品类别: |
医疗器械 / 中医器械 |
批准文号: |
登记编号:441284-006-2014 |
药品生产单位: |
广东三九粤盟医药有限公司 |
招商区域: |
全国 |
更新日期: |
2015年4月14日 |
规 格 |
剂 型 |
20cm*1.8cm*10支 |
凝胶剂 |
销售渠道:
OTC渠道
产品优势:
独家产品
产品详细说明:
传统药性理论认为艾叶有理气血,逐寒湿、温经、止血、安胎等作用。现代实验研究证明,艾叶具有抗菌及抗病毒作用;平喘、镇咳及祛痰作用;止血及抗凝血作用;镇静及抗过敏作用;护肝利胆作用等。
艾草性味苦、辛、温,入脾、肝、肾。
《本草纲目》记载:艾以叶入药,性温、味苦、无毒、纯阳之性、通十二经、具回阳、理气血、逐湿寒、止血安胎等功效,亦常用于针灸。故又被称为“医草”,台湾正流行的“药草浴”,大多就是选用艾草。
关于艾叶的性能,《本草》载:“艾叶能灸百病。”
香薰艾条
成分:原料为天然艾叶制成的艾绒。
产品执行标准号:Q/GDS01-2014
备案号:QB/441284 65 026-2014
登记编号:441284-006-2014
注意事项:点燃时注意防止灼伤皮肤。
数量:圆柱状艾条20cm*1.8cm*10支
毛重:200克/盒
贮存:产品应存放在阴凉,干燥,通风的仓库内,不得和易燃易爆品一同存放。
对代理商的要求
(1)有成熟完善销售网络;
(2)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;
(3)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
(4)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,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;
可提供的支持:
(1)严格的市场保护,确保运作者权益;
(2)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,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;
(3)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;
(4)巨大的利润空间;
(5)良好的售后服务;
(6)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;
(7)实行区域独家代理;
备注:
暂无
联系方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