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性能:辛凉解表,清热解毒。本品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,微恶风寒,头身痛,口干而渴,鼻塞涕浊,咽喉红肿疼痛,咳嗽,痰黄粘稠。
用法用量:用开水冲服,一次14克,一日3次;二天为一疗程。
成 份:山银花、五指柑、野菊花、三叉苦、南板蓝根、岗梅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氨苯那敏、*。辅料为蔗糖。
产品说明:1. 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.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 4.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 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5.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*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 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医院,药店,诊所
(1)有成熟完善销售网络;
(2)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;
(3)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
(4)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,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;
(1)严格的市场保护,确保运作者权益;
(2)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,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;
(3)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;
(4)巨大的利润空间;
(5)良好的售后服务;
(6)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;
(7)实行区域独家代理;
暂无
市场保护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B20040022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204015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143194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50596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44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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